为做好2026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和招生录取工作需要,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招生导师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1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导师组 |
三、具体安排
(一)春季学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1日9:00至2026年3月6日22:00。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系统-博士报名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注册后选择正确的考试方式,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时不需要在系统缴费,请扫描“博士报名费”二维码缴纳材料初审费220元,不缴费报名无效,一经缴纳不再退款。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实名加入学院博士招生QQ群939923041。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
(二)资格审核
按照学校《山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个人简介。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主要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专家推荐书(附件1)。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复试时提交学院)。
(4)应届硕士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提前毕业的证明);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历(没有学历证书可不带)。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在SCI收录学术期刊或CCF推荐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单位审核意见处由考生户口所在村、镇、街道办事处或聘用工作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考生,由其就读学校的院(系)党组织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用夹子夹好。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春季学期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须于3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招生单位(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可选择现场提交或邮件提交,地址均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号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文淙楼537,电话0531-86181750,邮编250358,孙老师收;邮件提交须使用EMS邮件邮寄,提交时间截止日期为3月22日(以邮戳凭据日期为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是进行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位考生一定要如实填写,“考生所在单位考核意见”需根据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仔细填写,不可简单写“同意”。内容可以机打也可以手写,本人签字必须考生本人手签,需要盖完章后提交。
(四)考核时间
时间:暂定4月上旬,具体时间在信工学院博士招生QQ群939923041内通知。
(五)考核形式及地点
我院实行现场面试考核,在长清湖校区文淙楼,进入考核阶段考生需缴纳复试考核费180元,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核内容
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了解情况和考生的科研工作情况,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培养的潜能。主要从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英语水平等方面考查并给出成绩,成绩均为100分。按照占比分别为40%、40%和20%的原则给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四、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本人复试拟录取一周内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健康体检,将体检报告快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招生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40%+科研能力成绩*40%+英语成绩*2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学校和学院招生规定、报名和审核情况等,考核总成绩按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科研能力成绩、专业基础成绩。
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我院不招收定向考生。
六、其他
(一)本方案中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执行。
(二)对招生录取工作如有疑问,或者对招生录取工作反映意见的,请拨打电话:0531-8618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