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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5年07月13日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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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暑假前对全体教职工、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让师生了解掌握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盗防骗等安全常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参加打架斗殴,远离传销等非法组织;外出游玩时不要涉足没有安全措施的危险区域,不要盲从驴友的探险、穿越等危险行为;不到情况不明的危险水域游泳;出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和超载车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二、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校综治办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暑假前要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要认真抓好暑期防汛工作,完善防汛预案,备好防汛物资,随时关注天气变化,防止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对人员、楼宇及物资设备造成危害。实验场所、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尤其要加强防火防盗工作,要认真落实巡查巡检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问题。
三、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对暑期留校学生,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教育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提醒留校学生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时要向单位管理人员告知离校时间、外出地点、联系方式等情况,归校后及时销假;留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组织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要指定安全负责人,提前制定安全预案,严密组织,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拥挤踩踏等各类伤亡事故发生。
四、加强大型活动管理。暑假期间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好活动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暑假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保障联络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山师大公安处
2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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